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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清廉兖州”廉政春联楹联拜大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监委) 字号:[ ]


各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六届“清廉兖州”廉政春联楹联拜大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月上旬至2022年1月下旬。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征集“清廉兖州”廉政春联楹联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廉政主题春联楹联,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撰写春联楹联。廉政主题春联楹联要突出宣传廉政理念、弘扬清风正气,着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宣传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要开设“廉政春联楹联故事”专题专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报道活动动态,推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写(印)廉政春联楹联、赠送廉政春联楹联”活动。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要提前谋划、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干部或邀请书法家、书法能手写(印)廉政春联楹联,开展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赠送廉政春联楹联活动,力争达到党员干部家家贴上廉政春联楹联。

三、活动要求

各镇街、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廉政春联楹联拜大年活动作为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区纪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刊载;对开展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的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做好资料留存和宣传报道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影像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至区纪委宣传部(行政办公中心1416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yzqjwxcb@163.com),联系人:吴晓丹,联系电话:3487768。

开展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风险。


附件:兖州区开展“写(印)廉政春联楹联、赠送廉政春联楹联”活动统计表

附件.docx

济宁市兖州区纪委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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